主板与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的明示和暗示

      汹涌而至的冠状病毒以吞噬生命的姿态撕开2020年的一角,这一年从开始便注定不凡——在2020年短短两个月里,每一位中国人都经历一场疫情带来的生死考验,让国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受到一次洗礼;2020年之于资本市场也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以2019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新《证券法》为序曲,已拉开了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的帷幕。

      疫情终会过去,真实的生活正在到来的路上。今日(3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法》必然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历史性的变化,其影响早已穿透至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规范运作指引。

      早在2019年8月3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将前述两个文件“合二为一”,同时适用于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本文在简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基本原理的前提下,仅从“合二为一”这个角度,谈本次修订中“合二为一”给我们的明示及暗示——

        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正如修订后《规范运作指引》总则1.1所述: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深交所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股票上市规则》与《规范运作指引》为主体,以行业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为两翼,以办理指南等为支撑的上市公司规则体系。其中,《规范运作指引》也是对《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规范运作内容的进一步的强化和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当然,《规范运作指引》并不是包罗万象,而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监管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细化,使之在实践中能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的存在,也从某种角度说明上市公司在治理基础上的薄弱、管理粗放及规范运作程度低的情况仍然很普遍和突出,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和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之上,这就是《规范运作指引》之所以存在的核心意义所在。

        二、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的明示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修订说明,原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共 11 章 473 条,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共 11 章 503 条。本次修订主板指引 360 条、中小板指引 388 条,并将原两件指引“合二为一”,对重复或类似规定进行整合归并。修订后《指引》章节条文数大幅精简,共9 章 419 条。

      本次修订对规范运作指引作出了四个方面的优化完善:一是“无缝衔接”,做好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二是“减负瘦身”,助力上市公司“轻装上阵”;三是“精准监管”,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四是“与时俱进”,对标市场新形势新需求。

      很显然,本次修订将原两件指引“合二为一”既是“减负瘦身”,助力上市公司“轻装上阵”的必然要求,也是深交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证监会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新证券法实施的规则衔接和制度适应,构建简明易行、透明高效的市场友好型规则体系的必然之举。

         三、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的暗示

      本次修订,将原主板和中小板两件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而非一并将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一并纳入“合三之一”,二是让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修订保持差异,与创业板改革一并推进。这或许在暗示我们,主板与中小板的正在进行某种“同类项合并”。

      早在2018年1月,叶檀在《愿上中小板的企业越来越少或与主板合并》一文中明确提出,中小板和主板的疆界已经模糊,中小板或与主板合并。

      回溯历史,深交所主板IPO发行已停了近20年。以“筹建创业板市场”之名,从2000年9月起,深交所在三年多时间里暂停了新股上市业务,所有新发行的上市公司新股业务全部转到上交所。就在创业板呼之欲出之时,市场情形发生重大变化,以美国NASDAQ为代表的互联网泡沫破裂,导致创业板迟迟未能推出。2002年,内忧外困的深交所创造性提出设立中小企业板,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业板开板并宣告诞生,在之后的十多年,伴随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及资本化,中小板在造富神话中迎来了其高光时刻。

      2014年3月,规则发生变化,证监会称,首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在沪深市场之间自主选择上市地,不与企业公开发行股数多少挂钩,由此,原本仅属于深交所的IPO融资股本在5000万股以下的拟上市企业资源,成为沪深交易所的必争之地;此外,按照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首发企业家数的原则安排审核进程,沪深交易所在上市审核通道中的比例基本改为1:1。这也就有了叶檀所述愿意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少的现实情况。

      当时光回流到当下,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语境中,中小板市场目的是为向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的股份规模较小的企业而提供融资路径,而现状是各层级资本市场在结构方面存在严重的同化性,界限并不清晰。所以,面对上交所科创板一路高歌猛进与沪主板的良性互动,中小板优势已渐行渐远,所以将深主板和中小板合并或许也是一个选项。

      而本次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将主板和中小板的规范运作要求统一,助力上市公司“轻装上阵”的同时,也逐步完成了主板和中小板监管规则的统一,这让我想起华为EMUI时不时推送的巨大更新包,也许主板和中小板的合并,如同大家所期待的鸿蒙操作系统一样,在某一天悄然而至,又开天辟地。

      在深圳这片热土上,奇迹的发生从未间断,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深交所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中会不断创造新的奇迹。